在上海中考录取的三大批次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是连接“不选择生源初中”与优质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重要通道。市教委《202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对该批次的计划编制、评价办法与投档规则作出了清晰安排,是不选择生源初中学生升入优质高中的主要路径。
三大批次之一,名额分配占比约65%
中招录取分为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个批次,依次录取。其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65%,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统一招生录取批次。这一设计使不选择生源初中的学生得以通过更大比例的优质学位进入名校。
据上海市教委文件,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类别和顺序依次为“名额分配到区”“名额分配到校”,学生可兼报。
到区与到校:计划如何切分
“名额分配到区”招生计划原则上以各区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由市教委统筹下达。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到区计划约占本校该批次招生计划的80%;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到区计划约占本校该批次招生计划的30%,其中90%—95%分配到外区。
“名额分配到校”计划只分配给相应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到校计划约占本校该批次计划的20%;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到校计划约占本校该批次计划的70%,并要分配到本区每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实现名额分配到校全覆盖。
- 到区:可填报1个志愿
- 到校:可填报2个志愿,限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初三学生填报
- 到校填报资格由毕业学校认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 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后续其他录取批次
综合素质评价赋50分,合成总分满分800
该批次录取须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评价以《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实施,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合格”即赋50分,“不合格”酌情扣分。《纪实报告》不完整或缺失的学生,由报名所在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和相关部门参照上述要求给出评价结果并赋分。
这意味着,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合成总分为学业考试750分与综合素质评价50分之和,满分800分。评价结果和赋分情况须公示,并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报市教育考试院。
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名额分配到区”以学生报名所在区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名额分配到校”以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为单位,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确定录取名单。